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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的对象
  2007年12月10日16:8 


  研究法务会计的对象,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经济秩序,开展法务会计工作,充分发挥法务会计的作用。每一类经济纠纷的出现,都是因为资金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了非正常的变动,而这些资金的变动也必然在相应的会计资料中得到反映,因此,通过对这些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调查与分析,就能为度量经济纠纷涉及的经济损失提供系统、客观、细致的会计证据,并运用会计专门方法综合鉴定、评判经济纠纷涉及的财务事实真相,从而使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因此,法务会计的对象是经济纠纷中需鉴别的与经济纠纷相关的反映纠纷资金运动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包括财会部门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如非财会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的记录、经济合同或协议、业务往来函件和法务会计人员的分析记录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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