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将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电子照片上也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30元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以及本人获得的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获奖证书和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送或邮寄到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