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证明。
(6)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4年或4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2、考试形式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规定了公共管理硕士的招生考试形式。文件的第六条规定:招生考试采取全国授权单位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标准。考试科目有五门: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数学与逻辑)。
3、考前准备
要想攻读MPA,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需要考生在考试之前做非常充分的准备,才能顺利通过MPA统一考试。考生主要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学校。在我国第一批开办MPA学位教育的24所院校中,各个院校都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并对报考的考生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考生要对这些院校进行充分的了解。本书第二编对这些院校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考生在报考前一定要认真了解。
(2)考生在确定了自己想报考的大学或学院之后,就要进行第二项准备工作,要与学校的研究生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更加充分地了解具体的信息。除了国家对考生的统一规定之外,每个学校都会相应地对考生做出自己的规定,这些详细信息只有通过学校的MPA招生机构才能了解,因此,考生在选定了自己将要报考的院校之后,一定要与该校的MPA招生机构取得联系,了解详细信息。
(3)准备考试。考生在把所有的基础性信息了解之后,就要进入复习准备考试阶段。考生应该根据考试所要求的科目进行充分的复习。为了提高自己的复习效果,考生可以参加一些考前辅导班。参加考前补习班有利于将你已经复习过的内容系统化、条理化,还可以通过老师的讲解,及时发现自己在某方面的不足之处,积极改进。另外,还有利于你熟悉考试内容、题型和答题技巧,积累一些临场经验,做到处乱不惊。有关参加辅导班的一些具体事宜,报考人员可以咨询各试点院校主管 MPA招生工作的机构。
(4)复试的准备。复试也就是考试过后的面试。各招生院校对总分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以检查报考者的态度仪表、口头的表达能力、判断能力、积极进取的能力和成熟感,还要检查一些专业知识以及对专业的认识等,进行第二次筛选。这些都是判断你是否具有管理人员潜能的重要方面,因此在复试前,应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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