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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职研究生网 >> 招生简章 >>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我国近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当时既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也是中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5月,京师大学堂改名北京大学,著名的教育家、启蒙思想家严复出任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1916年12月,蔡元培先生出任校长,实行"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治学理念,在学术和思想上将北大造就成中国首屈一指的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有大学本科学历及按照学校规定招收10%大专毕业学历且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者,均需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熟悉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深厚的理论功底,特别着重培养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用技能。 

三、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 ②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05室提交资料,进行资格确认。

四、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题 (2)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 (3)青年学专题 (4)中外政治思想比较研究 (5)公民教育 (6)发展伦理学 (7)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8)中国共产党史 (9)政治学理论与政治制度 (10)国际政治 

六、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 

2.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月的第四周)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 

七、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制两年,课程学习为一年半。

2.学费为15000元,书费、资料费1000元。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

八、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九、申请学位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我院(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系)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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