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中国人民大学拥有25个国家重点学科,综合实力排全国前5名,共培养出400多位国家、省部级和3万名左右司局级政界要员。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81个一级学科排名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包括金融学、劳动经济学等十个二级学科)、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最多、门类最全、综合水平最高的优势,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理论型、应用型、管理型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信用系,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大系之一,在此基础上于1997年组建成立了财政金融学院。
早在20世纪50年代,财政金融学院教师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金融学教材《货币信用学》和第一部财政学教材《财政学讲义》,以及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货币银行体系的教材《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流通与信用》,奠定了新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的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活跃在中国财政金融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多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这一时期的毕业生。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以后,财政金融学院获得了空前发展,编写了被誉为中国财政金融理论建设里程碑的著作《社会主义财政金融问题》和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核心课程教材《货币银行学》和《财政学》,奠定了其在财政金融高等教育领域领头雁的地位。
进入21世纪以来,财政金融学院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金融学、财政学于1988年、2001年、2006年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三次蝉联国家级重点学科,且均被纳入“十五”“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支持序列。在教育部2004、2009年连续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和财政学所在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均排名全国第一。
培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学制两年,采取每月一至两次(双休日全天)集中面授的在职不脱产的培养方式;授课教师全部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或副教授;授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青岛教学中心-文泰在职研究生。
学位授予
报名学员通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在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以及论文答辩可申请获得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投资学 (金融市场分析)、高级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金融信息管理、计量金融学、专业外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如果报考者条件优秀,但工作经验未达到3年,可申请提前进入课程学习。拥有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只拥有专科学历的报考者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兼有部分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成为新中国创办的...[详情]